本期文章我们梳理了
三类违法违规情形,
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
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一)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变造、隐匿财务票据、医疗文书等有关资料,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二)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上传虚假医保结算信息的;
(三)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四)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五)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六)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协议机构、非正常营业机构提供刷卡记账和费用结算服务的;
(七)挂床住院的;
(八)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九)虚记医疗费用;
(十)采取不正当方式招揽、诱导、截留参保人就诊或办理住院;
(十一)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二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一)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上传虚假医保结算信息的;
(二)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三)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四)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协议机构提供刷卡记账和费用结算服务的;
(五)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六)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三
涉及参保人员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一)伪造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二)将本人的医疗保障身份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冒名就医的(符合个人账户共济使用情形除外);
(三)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四)以虚假伪装等方式,通过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五)参保人员的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