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单位:赣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河洲路千亿建筑科技产业园398号-63地块
法定代表人:熊军华
(案由):郑长平等班组来我局投诉赣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365体育投注市信州区东投中梁天宸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
(认定的事实):未按饶信人社监令字【2024】第011号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的要求进行整改。
上述事实有饶信人社监令字【2024】第011号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项目负责人和劳务班组负责人签字的人员工资表、结算单、结算款核定单、承诺书、分包合同等证据证明。
我局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
罚款合计:人民币壹万伍仟(?15000)元整。
你单位应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信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办理行政处罚缴纳手续。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信州区人民政府或365体育投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65体育投注市信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