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365体育投注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23〕14号)、《365体育投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和《信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饶信府办明〔2023〕8号)等要求,我区于2023年3月启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于2023年8月再次进行全面的清理、自核、复核工作。
二、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2023年8月10日前以区政府(含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原则
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设定非行政许可事项,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或者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存在与公开发布的权力清单内容不符;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相抵触的,或者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替代的,或者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应由起草单位提出废止或者修改意见。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者实际上已经没有实施的,应由起草单位提出失效的意见。
四、本次清理的结果
经过清理,确定我区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0件,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五、解读机关
信州区司法局
解读人:王钊
联系电话:0793-822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