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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行动|信州公安反诈攻坚进行时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23-03-15 15:09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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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公害。信州公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春雷行动”“断卡行动”“三大专项行动”等相关部署,将反诈防诈作为社会综合治理的核心工作,立足辖区实际及发案特点,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建立健全全民反诈体系,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信州公安始终保持对涉电信网络诈骗及“两卡”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持续强化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力度,充分依托信息化合成勤务优势,紧盯线索、深挖彻查、精准打击,连续破获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有力震慑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3月8日,刑侦大队根据“两卡”线索,围绕资金流、信息流展开深度侦查研判。经过深挖细查,追踪溯源,成功抓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嫌疑人温某英、陈某、鲁某、方某勇四人。四人均如实供述自己是在明知对方将自己银行卡用于收取违法犯罪的资金的情况下,仍然将银行卡提供给对方并帮助他人到银行进行取现且从中非法获利。目前,四人均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刑侦大队缜密侦查,多线出击,成功抓获涉诈嫌疑人储某兰,郑某彪,章某杰,姜某甜等四人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扩线中。


▲2月底,刑侦大队接到叶女士报案称其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接警后,反诈中心开展分析研判,快速锁定了嫌疑人身份信息和行动轨迹,3月2日,大队民警远赴安徽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汪某,目前,汪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前,对没有达到犯罪标准的及相关联的电诈行为,无法作相应的法律处罚,因违法成本较低,电诈案件屡禁不止。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其中行政处罚条款,为公安机关打处电诈类案件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支撑和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日前,信州公安刑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有关规定,对违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郭某龙、郭某农作出了行政处罚,打响了我区公安机关适用该法处罚的“第一枪”。


2月下旬,刑侦大队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发现在信州区某宾馆有人架设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设备,大队立即组织警力经过进一步分析研判,很快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当晚,大队民警在该酒店成功将郭某龙、郭某农抓获归案。经讯问,二人对为诈骗分子提供场地用于架设相关设备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该设备已向全国800余名受害人拨打了诈骗电话。

该案是自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信州公安刑侦大队开出的首张“反诈”行政罚单,充分彰显了信州公安依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钱袋子”的坚决态度和坚定信心。


按照“事后打击不如事前防范、快破案不如不发案、多追赃不如不受骗”的工作思路,信州公安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紧密结合“三大专项行动”部署,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小区、校园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校园安全整治的同时,持续强化反诈法治宣讲、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使用指导。


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广泛利用公告栏、宣传橱窗、宣传牌等宣传阵地,张贴反诈宣传海报、横幅提示标语;依托平安信州网格云助手,按时通过微信群、朋友圈转发“信州公安”公众号反诈信息进行宣传。进一步加大宣传覆盖面,力争不留死角,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破案与追赃同步,打击与挽损并重!信州公安牢固树立为民导向,将人民群众的需求记在心上、扛在肩上,坚持以“最大力度、最硬措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强化预警、劝阻、止付、挽损工作,努力为受害人挽回损失。



▲日前,刑侦大队接群众刘女士报案,称其在网上被人以投资理财名义诈骗。接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对相关涉案账号进行紧急止付,同时迅速开展调查,通过对涉案数据多维度调查,发现了涉案卡主徐某全有重大嫌疑。为尽快将嫌疑人抓获归案,最大程度挽回受害人经济损失,民警随即连夜奔赴安徽,将该案嫌疑人徐某全成功抓获归案,并为刘女士成功追回5万元损失。经讯问,徐某全对其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徐某全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追赃挽损工作还在进一步开展中。

下一步,信州公安将持续发力,切实增强做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扛牢政治责任、紧盯任务目标、强化工作举措、集中力量攻坚、深化部门联动,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切实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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